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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發揮民營經濟領先優勢推動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吳政規字〔2023〕1號 《關于進一步發揮民營經濟領先優勢推動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經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政府 2023年2月3日
關于進一步發揮民營經濟領先優勢
推動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的若干政策措施
1.鼓勵龍頭企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高水平打造先進材料、高端裝備、新一代信息技術等產業創新集群,大力發展工業互聯網、高端裝備、生物醫藥和醫療器械、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紡織、新材料、光電通信等重點產業。圍繞省“十四五”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確定的產業體系,積極爭取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全力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融合集群發展。安排不低于2億元專項資金,在智能化改造、數字化轉型、專精特新、綠色制造、大企業培育、服務型制造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開展工業企業免費診斷,推動中小企業開展數字化能力評估,加快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和融合應用創新等項目建設,推動中小企業上云用平臺,積極構建現代產業體系。鼓勵制造業企業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市、區兩級財政按照項目貸款額年化利率不低于2%給予貼息獎勵。(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工信局、區財政局,各區鎮、街道。以下政策措施均需各區鎮、街道落實,不再單獨列出)
2.推動專精特新企業加快實現高質量發展,安排不低于1500萬元專項資金,持續推進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做好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重點“小巨人”企業以及各類創新和高技術發展項目申報輔導。推進“千企升級”企業入庫培育工作,充分挖掘高新技術企業和省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企業資源,夯實培育基礎。在土地、金融、能源等要素上優先保障專精特新企業。引導政府型創投基金優先投入區專精特新企業,積極幫助企業爭取上市。(責任單位:區工信局、區發改委、區科技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金融監管局、區財政局)
3.免征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眾創空間孵化服務增值稅,對其自用及提供給在孵對象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符合條件的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對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的,按投資額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支持鼓勵各類金融機構推出差異化的“科貸通”金融產品,持續提升對科技型企業的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吳江稅務局、區財政局、區科技局、區金融監管局)
4.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強化科技創新,積極建設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等創新平臺。支持企業爭創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等重大創新載體。支持企業與大院大所共建高質量研發機構。支持各類孵化載體建設。持續推進科技型企業梯隊培育。用好“長三角科技創新券”,支持企業面向示范區、長三角區域及更廣范圍導入各類科創資源。推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安排不低于1億元獎勵補助資金,支持各類科技創新活動。(責任單位:區工信局、區科技局、區發改委)
5.突出科創引領,加快引進集聚高端人才。圍繞產業創新集群建設方向,深入實施區人才創新創業“55352”工程,大力引進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來吳創新創業。對引進重大創新創業團隊、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分別給予最高1000萬元、600萬元的資助。對符合產業創新集群的緊缺人才,給予最高15萬元人才獎勵。積極發揮“蘇州灣人才基金”母基金引導作用,構建“基金+人才+項目”全鏈條創新體系,吸引高水平人才落戶吳江,扎實推動全區創新創業質效提升。支持民營企業招才引智,持續推進人才樂居工程,加快打造高品質人才社區、建設高質量人才公寓,2023年新增人才公寓2000套以上。落實“百校進蘇”“千才留蘇”“萬企聚蘇”行動,引育海內外“雙招雙引”項目不少于300個,力爭新增省級以上人才25位、市姑蘇領軍人才50位。[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人才辦)、區科技局、區人社局、區財政局、區金融監管局、東方國資]
6.對住宿餐飲、文體娛樂、交通運輸、旅游、零售、倉儲行業納稅人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暫免征收2023年上半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其他行業納稅人生產經營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照稅額的50%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吳江稅務局、區財政局)
7.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允許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稅額;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責任單位:吳江稅務局、區財政局)
8.支持符合條件的法人銀行機構發行永續債、二級資本債以及小微、雙創等專項金融債補充資本金和中長期資金,緩解貸款資本約束,提升信貸投放能力。依托人民銀行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為供應鏈上下游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支持。爭取國家開發銀行蘇州市分行等政策性金融機構為民營企業提供穩定、大額、中長期、低利率的融資支持。支持中小微企業紓困發展、增產增效,積極爭取省中小微企業紓困專項資金貸款、省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責任單位:區金融監管局、區工信局、區財政局、人民銀行吳江支行、銀保監吳江監管組)
9.積極爭取中央貼息資金和省有關專項資金,為符合條件的項目爭取為期2年的2.5個百分點貼息政策,規范項目管理和資金使用。實施支持制造業、服務業、社會服務領域和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更新改造設備優化政策,支持各銀行以更優惠的利率積極投放中長期貸款,重點支持市場化的社會投資特別是民間投資項目,引導資金投向科技創新、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發改委、區工信局、區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吳江支行、銀保監吳江監管組)
10.鼓勵金融機構單列小微企業信貸計劃,運用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等引導小微企業貸款繼續擴面、增量、降價。對發放普惠小微貸款較好的金融機構,按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給予適當激勵資金。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零售、文化旅游(含電影)、交通物流、養老服務等行業企業,加大票據融資支持力度,簡化優化貼現手續,降低貼現利率。積極爭取市文化產業貸款貼息項目補貼資金,對符合條件的企業上一年度實際支付利息按比例進行補貼。落實省旅游產業發展基金項目貼息工作,組織符合條件的優質項目申報,積極爭取貼息資金。[責任單位:區金融監管局、區財政局(國資辦)、區商務局、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民政局、區委宣傳部、人民銀行吳江支行、銀保監吳江監管組]
11.推動金融機構全面落實優化內部轉移定價、不良容忍度、盡職免責、績效考核等要求,加大對民營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支持銀行機構將再貸款利率下調和LPR下調傳導至貸款利率,合理降低中小微企業貸款利率。支持銀行機構、支付機構推出特色減費讓利舉措,健全支付服務減費讓利專項工作機制,促進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推動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開展直接融資,鼓勵民營企業選擇適合自身發展實際的證券交易所、全國股轉系統、江蘇股交中心上市掛牌,企業成功上市掛牌的給予最高500萬元的資金扶持,并按首發募集資金投資在吳江部分的2‰給予獎勵,最高500萬元。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的企業給予100萬元額外獎勵。鼓勵上市掛牌民營企業通過定向增發、配股、發行可轉換債券等方式開展融資,并對募集資金投資在吳江部分給予2‰獎勵,年度最高500萬元。(責任單位:區金融監管局、區工信局、區財政局、吳江稅務局、人民銀行吳江支行、銀保監吳江監管組)
12.貫徹落實《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債權以物抵債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31號),對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給予稅收優惠。(責任單位:區稅務局、區財政局)
13.鼓勵交通物流、餐飲、零售、文化旅游(含電影)、養老服務、會展等行業主管部門主動與金融機構共享信息,運用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交易流水、經營用房租賃以及有關信用信息等數據,發放更多信用貸款。支持金融機構用好用足交通物流專項再貸款,加大交通物流領域貸款投放力度。鼓勵發展知識產權金融,對以知識產權(商標、專利、版權)作為主要質押物開展融資的企業,按知識產權質押獲得銀行貸款實際支付利息的30%給予獎勵,同一企業每年獎勵額度不超過20萬元。聚焦數字文化、創意設計、演藝娛樂、文旅融合、工藝美術、文化裝備制造等重點領域,鼓勵文旅企業借助蘇州綜合金融服務平臺“文易貸”專欄進行貸款融資。(責任單位:區金融監管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商務局、區發改委、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區民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委宣傳部、人民銀行吳江支行、銀保監吳江監管組)
14.延續用人單位和職工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總和階段性降至1%的現行政策,實施至2023年4月30日。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單位,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穩崗返還政策。落實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費率政策,繳費比例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繳費率(不含生育保險繳費率)和個人繳費率之和基礎上,降低1個百分點。根據待遇清單規定,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經批準后階段性適當降低職工醫保單位繳費費率。(責任單位:區人社局、區醫療保障局、區財政局、吳江稅務局)
15.鼓勵訂單較多、生產任務較重的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增加一季度生產安排。鼓勵企業推行彈性休假,按規定足額支付職工正常薪酬和加班工資。開展企業用工保障專項行動暨“春風行動”活動,積極開展各類線上線下協同招聘活動。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成功推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并實現穩定就業的,分別給予1000 元/人、1500 元/人的職業介紹補貼。聚焦重點產業,積極開展職業技能培訓,著力提升職工職業技能水平,服務企業高質量用工需求。鞏固現有城鄉公益性崗位規模,持續加大崗位開發力度,落實2023年新創設城鄉公益性崗位50個以上。(責任單位:區人社局、區工信局、區財政局)
16.鼓勵有組織開展勞動力供給,開展點對點返崗復工服務。對重點企業吸納首次來吳就業的非蘇州戶籍人員,符合條件的給予來吳就業補貼。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我區重點企業輸送勞動力達到一定規模,符合條件的給予送工補貼。鼓勵重點企業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以專車、專列等形式輸送勞動力,開辟“點對點”服務企業返鄉返崗暖心專線。(責任單位:區人社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財政局)
17.強化水電氣生產要素保障,對暫時繳費確有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申請審核通過后,欠費不停水、不停電、不停氣,減免在此期間產生的欠費違約金。實施“全電共享”服務流程,推行用電報裝“一站式”服務。對10(20)千伏中小微企業全面建設外部電力接入工程,由供電企業建設電氣部分、屬地政府建設土建部分,無需用戶投資。全區用戶報裝容量200千瓦及以下采用低壓供電,由供電企業建設電力接入工程。對春節前后連續生產有電力增容需求的企業,提供用電綠色通道服務。持續加大水電氣領域違規涉企收費治理力度。(責任單位:區水務局、區住建局、區發改委、吳江供電公司、區財政局、區市場監管局)
18.階段性緩繳工程質量保證金,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在建項目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應繳納的各類工程質量保證金,自應繳之日起可緩繳一個季度,建設單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質量保證金。對于緩繳的工程質量保證金,施工單位應在緩繳期滿后及時補繳。補繳時可采用金融機構、擔保機構保函(保險)的方式繳納,任何單位不得限制或拒絕。(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吳江支行)
19.指導協調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減半收取住宿餐飲業的電梯、鍋爐、壓力容器定期檢驗和監督檢驗費用以及個體工商戶委托的特種設備檢驗費用。區檢驗檢測中心減半收取全區個體工商戶委托的產品質量檢驗、計量檢測費用。按現行標準的80%收取水土保持補償費,將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標準下調20%。延續執行水資源費優惠政策至2023年12月31日,對水資源費按標準的94.6%征收,合法的自備水源取用水戶以及供水公司代收水資源費(自來水價含水資源費)的自來水用戶免申即享。(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發改委、區水務局、區住建局、區行政審批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檢驗檢測中心、江蘇省特檢院吳江分院)
20.對每月通行次數在30次(含)以上的公路客運班線客車給予ETC通行費八五折優惠,對運政蘇通卡貨運車輛給予通行費八五折優惠。對進出省內中歐(亞)班列集裝箱主要裝車點和集貨點的集裝箱運輸車輛,繼續在全區所有普通公路收費站全免車輛通行費,執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區交通運輸局、區發改委、區財政局)
21.鼓勵電商和郵政快遞企業增加傭金比例、設置跑單獎勵,為快遞員和外賣騎手購買相應保險、提供必要餐飲保障。督促快遞企業保持合理末端派費水平,鼓勵建立旺季服務派費激勵機制。推動基層快遞網點從業人員優先參加工傷保險,鼓勵購買商業保險。根據上級資金安排對郵政快遞業人員發放必要的抗疫物資。(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工信局、區交通運輸局、吳江郵政公司、區司法局、區人社局、區財政局)
22.為重大項目建設優化線上平臺、線下專窗、服務熱線功能。優化幫辦代辦、云聯席、掛圖作戰等制度,構建重大項目聯動服務機制,全程導辦、跟蹤服務。根據審批權限,依法優化重大投資項目審批流程。加大對重點項目建設推進力度,積極推薦優質重點項目申報列入國家和省市重大項目,爭取國家、省市相關政策支持。對省級及以上重大項目,可由地方政府根據職責權限作出承諾,制定并試行用地承諾制,持續深化環評審批制度改革,在地方政府承諾兌現排污總量指標來源、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的前提下,可實施項目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推行工業用地“標準地+雙信地+定制地”供應模式,探索采用不可撤銷、無條件見索即付保函等方式繳納競買保證金。推行工業用地采用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和彈性出讓等供應方式。制定出臺提升方案,持續優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推進新取得工業用地項目“拿地即開工”常態化。(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住建局、區行政審批局、吳江生態環境局)
23.堅持“要素跟著項目走”,在符合規劃、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的前提下,積極支持保障重點項目所需資源要素。強化省級及以上重大項目建設要素保障,在符合“三區三線”管控要求的情況下,優先保障用地需求;采取優化定額供給、精簡審核程序、簡化可研論證等方式,保障項目使用林地。在符合相關條件的基礎上,省重大項目排污總量指標不足部分,可按程序申請省儲備庫儲備的排污總量指標予以解決。區級權限節能審查項目審批流程精簡為5個工作日,省、市級權限能評項目所需區級轉報流程時長控制在5個工作日。(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行政審批局、吳江生態環境局)
24.持續拓寬民間投資行業領域,支持民間投資更多進入交通、能源、水利、城建、環保以及文化、旅游、教育、衛生、體育、養老、農業農村等重點行業和領域,支持民間投資參與科技創新項目建設,支持民營資本參與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對納入各級重大項目清單的民間投資項目,按規定給予建設用地、資金支持以及行政審批綠色通道等政策便利,為民間投資設立各類市場主體營造公平準入環境。支持民營資本通過基礎設施REITs等金融工具盤活存量資產。(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住建局、吳江生態環境局、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區教育局、區衛健委、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行政審批局)
25.支持企業不斷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完善安全管理體系,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對轄區內部分涉及高溫熔融金屬、粉塵涉爆、有限空間、危化品生產使用等重點行業領域企業,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專業第三方服務機構開展專項幫扶。對通過一級、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評審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認定的化工(危化品)企業高風險老舊裝置更新改造和新技術應用項目,爭取上級專項資金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財政局)
26.支持房地產業合理融資需求,加大建筑業金融支持力度,重點推進支持開發貸款、信托貸款等存量融資合理展期政策落地見效。用足用好國家專項借款,鼓勵商業銀行加大配套貸款力度,全力以赴保交樓,切實維護購房者利益。支持符合條件的房地產企業利用資本市場支持房地產市場發展的股權融資政策,開展并購重組及配套融資。(責任單位:區金融監管局、區住建局、人民銀行吳江支行、銀保監吳江監管組)
27.優化調整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政策,在保障商品房預售資金使用安全和項目正常交付的前提下,支持優質房地產開發企業使用符合條件的銀行保函等額替換一定比例的預售資金監管額度,合理釋放監管額度內的資金,促進房地產企業加快資金回籠。在加強預售資金監管的前提下,經綜合研判后,房地產開發企業可申請預售時間節點提前30日。(責任單位:區住建局、人民銀行吳江支行)
28.支持現代商貿流通體系建設和促消費工作,進一步打響“樂購吳江”“點亮蘇州灣”等消費節慶品牌,持續辦好蘇新消費、五五購物節、雙12蘇州購物節、夜經濟等系列活動,區級財政資金給予支持。發放餐飲、零售、住宿等專項消費券。鼓勵吳江本土品牌入駐商業綜合體并給予支持。大力發展首店首發經濟、直播經濟等。鼓勵舉辦高水平專業展會,支持舉辦大型市場化專業會議和會展品牌推介會。支持各區鎮開展早餐進商務樓宇、早餐攤位集中配送等工作。持續推動一刻鐘便民生活圈試點工作。鼓勵數字商務、繭絲綢、老字號等行業領域創新發展并給予支持。積極參與江蘇味道餐飲促消費活動,組織企業提升限上零售額,參與全省銷售競賽季活動。組織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綠色智能家電下鄉等促消費活動。延續實施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支持住房改善消費,線上線下聯動促進住房消費。(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工信局、區財政局、吳江稅務局、區住建局、區城管局)
29.加強數字人民幣促消費應用,持續在重點行業進行數字人民幣紅包發放,開展系列數字人民幣促消費活動,更好發揮數字人民幣精準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的積極作用。深入開展中小微企業數字人民幣貸款試點,發揮助企紓困作用。(責任單位:區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吳江支行、區商務局、區財政局)
30.完善區文體旅產業高質量發展扶持政策,重點支持數字文化、文化旅游、工藝美術等項目,促進文旅企業恢復發展、創新發展。繼續實施100%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政策,補足保證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對提供廣告和娛樂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按應繳費額的50%減征歸屬地方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責任單位: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區財政局、吳江稅務局)
31.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進行公務活動和群團活動時,委托旅行社等文旅企業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飲、會務等事項,預付款比例不低于50%。全力推動旅游民宿健康發展,鼓勵將符合條件的旅游民宿、鄉村旅游重點村、特色小鎮等納入療休養活動范圍,開發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和符合政策的路線和產品。(責任單位: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區公安局、區住建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總工會、區財政局)
32.提升2023江南絲綢文化旅游節影響力,放大蘇州江南文化藝術國際旅游節“絲韻江南”等活動效應。依托同里古鎮等文旅消費集聚區開展各類研學旅游、非遺體驗等文旅消費活動。用好蘇州灣文化中心載體,提升蘇州灣大劇院、蘇州灣博物館運營輻射能力,建好蘇州灣數字藝術館,打造標志性文化消費場景。組織文旅企業走出去拓展客源市場,邀請旅行商、媒體來吳江踩線采風、對接合作,推出更多適應國內外游客需求的旅游產品、線路和服務。(責任單位: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區委宣傳部、城投集團)
33.積極支持外貿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搶抓訂單,安排開拓國際市場專項資金,支持企業參加線下境外展會或線上國際展會(不包括江蘇省商務廳當年發布的貿易促進計劃線上線下展會),支持境外注冊商標。企業參加境外展會,按照實際發生展位費的不超過50%給予補助,單個展會補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企業參加線上國際展會,按照實際發生的線上展會費用的不超過50%給予補助,單個展會補助最高不超過1萬元。進出口企業在境外完成相關產品商標注冊,按照注冊費用的50%標準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萬元。加快出口退稅進度,辦理正常出口退稅的平均時間壓縮至5個工作日以內。(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財政局、吳江稅務局)
34.充分發揮出口信用保險的跨周期逆周期調節作用,企業投保進出口信用險的,按其當年實際支付保費的不超過30%標準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80萬元。加大對“一帶一路”國家、新興市場國家、RCEP締約國出口業務的支持力度,買方限額滿足率不低于86%。加大小微外貿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承保支持,開展專精特新企業一對一專人服務,吸引更多企業參保。加大產業鏈龍頭企業承保力度。優化出口信保承保和理賠條件,降低短期險費率和資信費用。加大對走出去“小而美”項目支持力度,推動“吳江智造”走向全球。加大“蘇貿貸”融資功能推廣力度,發揮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增信保障作用,幫助外貿企業提升融資能力。(責任單位:區商務局、區財政局、銀保監吳江監管組)
35.推動優質企業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政策提質增效,支持銀行為外貿新業態新模式提供安全高效低成本的資金結算服務。支持高新技術和專精特新企業開展跨境融資便利化試點。豐富跨境金融服務平臺應用場景,助力優化中小微企業融資環境。加大匯率避險服務有效供給,強化中小微企業、貿易新業態的匯率避險扶持,穩步實施外匯套保獎補等支持措施。保障重要物資產品進口,指導企業擴大應用兩步申報、提前申報、兩段準入等措施,提高進口農食產品通關效率。(責任單位:國家外匯管理局吳江支局、吳江海關)
36.綜合運用預留份額、價格扣除等舉措支持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加快推進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根據上級部門關于助企紓困、穩企強鏈工作部署要求,開展信用修復指導服務,引導失信主體完成信用修復,助力企業重塑信用。推行行政處罰信息和信用修復提醒“兩書同達”機制。加快在市場監管、稅收管理、進出口等領域建立健全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制度,依據風險高低實施差異化監管,對信用風險低的企業適當降低抽查比例與頻次。(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發改委、區市場監管局、區農業農村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區應急管理局、吳江生態環境局、區住建局、吳江稅務局、吳江海關)
37.優化升級“一網通辦”平臺,按照企業生產經營視角將涉企政務服務事項進行分類,實現辦事“一鍵直達”,增設人才、交通運輸、公積金等22個一類事專區,方便企業“一站式”辦理。擴大一件事覆蓋面,推出企業開辦、涉企不動產登記、企業簡易注銷登記等12件涉企一件事,推進一件事線上全流程辦理,支持各區鎮結合重點行業、重點領域,推出本地特色的涉企一件事套餐。2023年底前,實現96%以上的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推廣“免證辦”,企業可通過電子證照調用、數據共享核驗和告知承諾制等方式實現部分材料免提交。優化企業開辦便利度,推行住所產權信息在線核驗、住所登記申報承諾制、網上全程電子化登記、手機移動申報、銀行網點專窗幫辦導辦、自助設備智慧辦照等多渠道注冊體系。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出一照多址、分支機構集中登記、企業遷移調檔線上“一次辦”、營業執照全城通辦通取、企業歇業備案服務等便利化服務舉措。[責任單位:區行政審批局、區政府辦(大數據管理局)]
38.圍繞蘇州法人服務總入口“蘇商通”品牌打造,以“營商惠企,一鍵通達”為服務宗旨,豐富專區服務種類,增加法人服務事項和高頻應用,為市場主體提供全規模、全所有制、全生命周期的便利化服務。調動各方資源,提升惠企政策服務效能,探索研發資源共享新服務,為企業提供高質量定制化服務,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責任單位:區政府辦(大數據管理局)、區行政審批局]
39.依托12345總客服,多渠道、全口徑接受政務服務訴求,為企業和人才提供全生命周期、跨區域的24小時“不打烊”咨詢投訴服務。完善“一企來”企業服務熱線建設,融合12345政務便民熱線的“線上專席”與“線下專窗”,為企業打造集“查、問、辦、評”為一體的綜合性服務平臺。推進人才服務熱線建設,設立人才服務專席和政策專員隊伍,為人才提供專業政策咨詢與解答。(責任單位:區綜合指揮中心、區行政審批局)
40.持續推行柔性執法、精準執法,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實施包容審慎監管。貫徹落實省、市市場監管部門涉企輕微違法行為免罰輕罰清單,開展包容審慎監管,對違法行為較輕、不涉及安全底線,及時改正并未造成危害后果或不良社會影響的,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或減輕處罰。被處以罰款但確有經濟困難的,可依法申請暫緩或分期繳納。探索生態環境執法正面清單管理。(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司法局、區應急管理局、吳江生態環境局)
41.持續優化產業鏈+法律服務,推出涉企法律服務清單,開展“法企同行”系列法律服務活動,指導規模以上民營企業建立完善內部治理體系,深入推進企業合規建設,加快推進民營企業公司律師制度,推動有條件、有需求的民營企業設立公司律師,提升企業依法治理能力。推動仲裁機構在商會、協會、企業等設立聯絡點,進一步在金融、保險、知識產權等新經濟新業務中推廣運用。加強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法律服務,對通過司法途徑處理專利糾紛,開展地理標志商標、集體商標維權,并獲得勝訴或在和解撤訴中獲益的企事業單位,按照糾紛案件中相關支出費用給予一定補貼(包括律師費或代理費、訴訟費、保全費、公證費、查檔費等)。推廣商業秘密在線公證。加強涉企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積極推動在民營企業建立人民調解組織。為中小微企業免費提供國際商事法律咨詢和國際商事調解等公益性法律服務,為企業國際化經營提供法律服務保障。建立海外知識產權風險預警和應急響應機制,加強企業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為重點產業企業開展海外知識產權預警分析服務,防范知識產權國際風險。用好蘇州中小微企業司法金融紓困聯動平臺,推動以非訴訟方式化解金融借款糾紛。(責任單位:區司法局、區工商聯、區金融監管局、區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吳江支行、銀保監吳江監管組)
42.在省級以上開發區全面設立 “質量賦能站”,有機融合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質量管理等要素資源,為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提供質量基礎“一站式”綜合服務。大力推廣運用“蘇質貸”,為具有質量榮譽、質量標準、質量認證等企業提供融資授信。(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以上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未特別注明時限的,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各部門、區鎮要根據國家、省、市、區出臺的相關支持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抓緊制定具體實施細則,不斷優化提升服務,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建立直達服務機制,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落實落細,直接惠及市場主體。以解決問題為導向,建立區級聯席會議制度,健全政策實施評估機制。區政府將適時就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開展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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