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姑蘇區高質量發展產業扶持政策實施意見>的通知》(姑蘇府﹝2021﹞119號)中《關于促進數字經濟和數字化發展的扶持意見》的有關規定,現組織開展2022年度促進姑蘇區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重點支持符合姑蘇區數字經濟產業發展方向的軟件和信息技術開發和應用項目,提升軟件及信息技術服務業核心競爭力,鼓勵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做大做強,支持企業數字化轉型,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1. 在姑蘇區、保護區內注冊,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且正常經營1年以上(截至2022年9月30日),稅務關系隸屬于姑蘇區,具有健全財務管理機構和制度。2. 申報單位具有完成項目任務所必需的能力和必要的保障條件,且原則上在申報時該申報項目須已完成建設,獲得較好經濟和社會效益的成熟產品或項目優先。3. 無不良誠信和違法記錄,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環保、質量事故,無嚴重失信行為。A1-1.獎補類:對2021年度營業收入首次超過1500萬、3000萬的軟件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但不超過該年度企業的地方經濟貢獻(晉檔補差)。(1)支持的軟件企業,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0號》中軟件企業有關條件;
A2-1.獎補類:鼓勵中小企業上云平臺,對獲評2021年度江蘇省星級上云企業(四星級、五星級)稱號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A2-2.獎補類:對獲評2021年度蘇州市工業互聯網重點平臺和專業服務商稱號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A2-3.引導類:支持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工業軟件、平臺軟件等某一具體方向擁有關鍵核心技術,具有獨立自主的知識產權、專業技術能力強、行業影響力突出且發展成長性良好的技術示范企業。(1)2021年度企業營業收入不低于1000萬元;(2)近兩年相關專利或軟件著作權數量不少于5個;(3)已獲評蘇州市軟件和信息服務業推動數字產業化發展“頭雁”企業或培育企業不再參加此項評選。A2-4.引導類:鼓勵企業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5G通信技術、人工智能、信息技術應用創新等信息技術在古城保護、智能制造、文化旅游、教育醫療、商業商貿、節能降耗等領域場景應用的具有創新、引領、示范效應的典型應用項目。(1)2022年9月30日前,項目已建成且已正式應用。(2)項目總投入不低于100萬元,包括與項目相關的硬件設備、軟件投入及人工費用等。(3)申報主體可以是實施單位(產品及服務提供方)或投資主體(場景應用方),但同一項目不能雙方重復申報。實施單位申報需取得投資主體方同意。1. 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組織申報。線上申報通過“姑蘇區、保護區政策扶持項目申報管理系統”(登錄“姑蘇區企業服務網”http://xm.gusu.gov.cn/,點擊“區級項目申報系統”進入申報)。紙質申報書按要求填報,一律用A4紙、四號仿宋字體打印,申報材料按順序膠裝成冊(活頁裝訂不收),統一硬紙質封面(本次封面請采用淡藍色)。2. 申報受理截止時間為2022年10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申報企業將申報資料電子檔和紙質版(一式兩份膠裝)報所在街道。3. 各街道對申報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進行審核,對審核通過的項目,于10月27日前將紙質材料和推薦項目匯總表(加蓋街道公章)統一報送區經科局工信處。申報單位須提供以下申報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并制作目錄):(一)2022年度姑蘇區促進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書封面(附件1)。(三)2022年度姑蘇區促進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附件2)。(四)2022年度姑蘇區促進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項目真實性承諾書(附件3)。1.項目申報遵循自愿申報原則。申報單位須對照規定的項目類別進行申報,一經受理不再調整。同一單位原則上選擇一項進行申報,同一個項目已獲得省、市工信條線專項扶持資金或姑蘇區財政資金扶持的,原則上不得再次申報(獎補類除外)。2.專項資金申報實行信用承諾制。申報單位按照區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有關要求和誠實守信原則,對自身信用狀況、申報材料真實性、遵守區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相關規定及違約責任作出書面承諾。3.各街道要認真審核,嚴格把關,切實加強對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有關單據復印件應與原件核對,確保申報資料的一致性和真實性。扶持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對轉移、截留、擠占、挪用、提供虛假情況騙取扶持資金等行為,一經查實將按區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有關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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