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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申報2022年度第二批姑蘇區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和人才強區戰略,加快引進、集聚高層次人才,根據《關于深入實施姑蘇區科技創新創業人才計劃的實施辦法》,啟動2022年度第二批姑蘇區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的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別
姑蘇區科技領軍人才計劃設創業領軍人才、創新領軍人才兩大類。其中,創業領軍人才根據項目所處的發展階段具體分為領軍、成長、孵化三類。本批接受申報類別為:
1. 創業領軍人才(領軍)
2. 創業領軍人才(孵化)
3. 創新領軍人才
二、申報條件
(一)創業領軍人才(領軍):申報項目已在相關技術領域實現重大突破,1-2年內能夠實現產業化。申報人技術水平高,業績特別突出。
(二)創業領軍人才(孵化):申報項目發展潛力大,已在相關技術領域實現突破且2-3年內能夠實現產業化。申報人技術領先或商業模式創新度高。
(三)創新領軍人才:申報人為姑蘇區重點企業引進的關鍵技術人才,能夠有效推動企業自主創新和技術升級,工作業績突出。
具體條件如下:
1.科技創業領軍人才(領軍、孵化)
重點支持電子信息、互聯網+、大數據、節能環保、傳感技術及物聯網、檢驗檢測、現代物流及高端科技服務業等領域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到我區創業的海內外高科技領軍人才(團隊)。申報人和企業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領軍類項目注冊資本不低于500萬元,孵化類項目注冊資本不低于300萬元;
(2)申報人應為創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在創辦企業的個人實繳現金出資不少于100萬元(不含資本公積、技術入股),并且個人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東。自然人第一大股東是指申報人在所有自然人股東中認繳出資額占注冊資本的比重最大且在實收資本中出資最大(法人股東不計入排序);
(3)申報企業需在獲得稱號兩年內將企業總部設立在姑蘇區,作為企業融資和未來上市主體,并控股其他已存在的關聯企業,銷售收入、稅收繳納皆以姑蘇區總部為承載對象;
(4)申報人原則上應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且具有3年以上相關研發、管理工作經歷或自主創業經歷,并取得較突出業績;
(5)申報人應于2019年1月1日后來到蘇州,領軍類項目申報企業應于2021年1月1日后、申報截止日之前完成企業工商注冊、驗資等相關工作,孵化類項目允許先申報,后落地。
2.科技創新領軍人才
重點支持到姑蘇區科技型企業領銜科技創新工作,能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和跨越發展的創新人才(團隊)。基本條件如下:
1)擁有博士學位(國家級重大人才工程人才、世界500強企業首席技術官、國家重大科研項目負責人可放寬到碩士);
(2)具有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關鍵崗位2年以上相關研發或管理工作經歷,并取得較為突出業績,擁有能夠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升級的產權明晰的核心技術成果;
(3)2021年1月1日后引進到蘇州企業全職工作,擔任研發機構主要負責人、關鍵研發項目主持人及以上職務,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引進手續正式到崗工作,引進后能全職連續為企業服務3年以上;
(4)用人單位給予人才的稅前年薪不低于30萬元,入選后至考核驗收結束,薪酬不得降低;
(5)引才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①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②市級獨角獸培育計劃、瞪羚企業培育計劃入選企業;③市級以上領軍人才創辦的企業;④建有市級及以上研發機構的企業。
三、支持政策
立項的創業領軍人才、創新領軍人才可享受《關于深入實施姑蘇區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的實施辦法》規定的相關支持政策,主要包括:
(一)創業領軍人才項目扶持政策:
1.創業扶持資金
創業領軍人才(領軍)項目:資助最高100萬元的創業扶持資金,根據項目進展情況分期撥付。創業領軍人才(孵化)項目:資助最高50萬元的創業扶持資金,根據項目進展情況分期撥付。
2.辦公用房補貼
創業領軍人才項目:提供不超過30萬元辦公用房補貼。
3.住房補貼
創業領軍人才(領軍)項目:在蘇州市區(含吳江)購買自用住宅的,提供領軍人才最高100萬元住房補貼;創業領軍人才(孵化)項目:在蘇州市區(含吳江)購買自用住宅的,提供領軍人才最高50萬元的住房補貼。
4.滾動扶持
創業領軍人才項目發展情況優良的,給予最高200萬元滾動扶持。
(二)創新領軍人才項目扶持政策:
立項的創新領軍人才,根據綜合評審情況分檔次資助,給予最高50萬元的安家補貼,并給予引才企業最高20萬元引才獎勵。
四、申報方式
1.申報時間:
2022年8月4日-9月15日17:00。
2.申報流程:
(1)姑蘇區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申報采取網絡申報,申報網址為:http://xm.gusu.gov.cn/。請各申報單位進行網上注冊,并聯系街道經發處激活。網上申報時,申報單位按要求填寫項目申報書并上傳相關附件佐證材料。
(2)對社會資本引進落戶的優秀人才創業項目、全國高水平創業大賽的優秀獲獎項目,經評估符合相關條件的,可直接立項或簡化評審程序。
3.申報材料
創業領軍人才需提供:《姑蘇區科技創業領軍人才申報書》、創業計劃書、承諾書、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海外留學人員應提供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以往工作經歷及業績證明;創辦企業證明材料(營業執照、驗資報告、公司章程及股權結構、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新辦企業提供上月末財務報表)、單位用工參加社保、企業繳納稅收證明等);項目主要成果(專利證書、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檢測報告、獎勵證書、銷售合同等)及其它證明材料。
創新領軍人才需提供:《姑蘇區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申報書》、創新計劃書、承諾書、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海外留學人員應提供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以往工作經歷及業績證明;引才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建設市級以上研發機構)證明、年度財務審計報表;引進人才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協議、薪酬或股權證明、在當地繳納養老保險及個人所得稅等相關證明材料、知識產權權屬證明或使用協議等。
五、相關事項
1.己獲得蘇州市“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資助的企業和人才不得申報;已獲得蘇州所轄各縣級市、區人才引進計劃資助的人才不得申報;己獲得“姑蘇區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資助的人才及企業,不得重復申報。創業孵化類項目原則上只可申報一次。
2.申報人及申報單位應客觀、真實、完整地填寫申報材料。申報材料的研究內容和擬取得的創新、技術及經濟效益等指標應科學合理、嚴肅規范,并將作為項目評審、合同簽訂、中期檢查、項目驗收或評估的主要依據,原則不予調整。
3.申報的人才、團隊及申報單位應守法守規,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職業操守,且近3年無重大不良記錄。對弄虛作假的申報人及企業,一經查實,即取消申報資格,記入誠信檔案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3年內不再接受該單位和個人的申報。
附件:
1、創業計劃書格式要求
2、創新計劃書格式要求
3、承諾書
姑蘇區經濟和科技局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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