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知發〔2022〕74號
各設區市、縣(市、區)知識產權局、版權局、工商聯:
為深入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持續推進“正版正貨”承諾活動,促進企業誠信經營,根據《江蘇省“正版正貨”示范項目管理辦法》,現啟動2022年度省“正版正貨”承諾企業申報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在我省登記注冊的商品生產、營銷企業。
二、申報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工作基礎,在消費者中享有較高信譽度,自愿遵守“正版正貨”四項承諾(即:不生產、銷售假冒專利或侵犯他人專利權的產(商)品;不生產、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等違反商標法有關規定的產(商)品;不生產、銷售、傳播侵犯著作權的產(商)品、作品;不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參與市場競爭);
(二)近3年內未發生知識產權違法案件。
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貫標績效評價或認證的企業,優先予以支持。
三、申報與認定方式
申報單位填寫江蘇省“正版正貨”承諾企業申報書(見附件1),簽署信用承諾書,按屬地原則逐級上報,由縣(市、區)、設區市知識產權局會同版權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材料審核工作,并出具推薦意見。經市“正版正貨”承諾項目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同意推薦的,由其統一報送至省“正版正貨”示范項目實施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屬于省工商聯直屬行業協會的,直接報送至省工商聯,經其審核同意后,由其報送至省領導小組辦公室。
省“正版正貨”承諾企業按照自愿申報、形式審查、信用審查、領導小組審定、公示等程序確定。申報材料形式審查、信用審查、認定組織、公示等工作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四、有關要求
(一)申報單位應承擔履行“正版正貨”四項承諾的主體責任。申報書(一式一份,A4紙雙面打印)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方可報送。申報材料應真實、準確、規范,如發現在申報、認定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不良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申報及認定資格,并記入信用檔案。
(二)各設區市、縣(市、區)知識產權局、版權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材料審核,確保申報材料真實準確。各設區市、省工商聯推薦的“正版正貨”承諾企業分別不超過60家。
(三)申報截止日期為9月10日。各設區市知識產權局負責匯總本地區申報材料,填寫申報情況匯總表(見附件2),并加蓋公章,與各企業紙質申報材料一并報送省領導小組辦公室。
附件:
江蘇省知識產權局
江蘇省版權局
江蘇省工商業聯合會
2022年8月2日